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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游客中心露天水上乐园项目合作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21:01 来源: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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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合作方:

经集团会议研究决定,寿县游客中心露天水上乐园项目合作经营项目公开招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06-SZFC-CG-050

2.项目名称:寿县游客露天中心水上乐园项目合作经营项目

3.招商方式:公开竞价

4.招商报价:门票分成保底12%,销售分成保底5%

二.招商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商方式:公开竞价

四、招商办法:最高得分中标(若分数相同,则随机抽取)

五、资格要求:

(一)潜在合作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潜在合作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潜在合作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潜在合作方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亲自到场无需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未到场的,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不放入报价密封袋);

(七)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不放入报价密封袋);

五、潜在合作方报价要求:

(一)潜在合作方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招标公告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招标公告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竞价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招标公告询价通知书、澄清文件、补遗或答疑(如有)报价函、承诺函、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潜在合作方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

(三)潜在合作方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送至采购方。

六、潜在合作方投标须知

(一)招商方法:最高得分中标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潜在合作方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2.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3.潜在合作方未将投标文件胶装成册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投标报价低于保底价的;

6.不符合潜在合作方资格要求的。

(三)参与报价的合格潜在合作方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四)潜在合作方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一经查实,本公司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五)潜在合作方在报价时,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提供服务承诺函;

5、潜在合作方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6、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概不退还),按招标公告附件“文件模版”规定填写;

7、潜在合作方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六)本次公开竞价活动在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按无效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按分成比例15日一个周期,依据实际营业额与约定的百分比,由甲方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七、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价方式:门票分成与销售分成分开报价。现场递交,地点:寿县电商物流园北楼13楼1305开标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0时00分,如在此时间段内未收到潜在合作方的竞价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文件无效;

(二)竞价时间:2026年6月12日10时00分;

(三)竞价地点:寿县电商物流园北楼13楼开标室。

(四)竞价方式:(1)本次竞租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2)竞租底价:门票分成不得低于本项目收入的12%;销售分成不得低于本项目销售金额的5%。

(五)评分方式:门票分成权重60%,销售分成权重40%

计分公式:单项得分=(该投标人该项报价÷本次所有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该项权重×100

总分=门票得分+销售得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寿州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寿县电商物流园北楼11楼

采购联系人:芮经理

联系方式:18355488282


安徽寿州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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