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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第二中学停车场工程监理项目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文件精神,经寿县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以简易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寿县第二中学停车场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寿县第二中学
2、招标内容:寿县第二中学停车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发包价格(或招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付款方式:按进度节点付款,具体在合同约定。
六、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
七、计划工期:120天(按合同约定为准)。
八、发包方式:公开竞价。
九、投标人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含有监理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价函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密封袋(密封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函;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函:已了解发包公告内容,承诺若中标则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履行合同;
6、报价函(后附费用清单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未响应以上要求的视为废标。
十一、其他要求
1、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4、本标只有一个包,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发包单位出具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评审办法:
1、资格审查。
2、最高限价5万元,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总和平均值,中标价正负值为最接近平均值的报价,为中标单位。
3、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4、在评标过程中,多数评标小组成员认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按照废标处理。
5、公布结果(确定中标人)。
十三、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价方式:现场递交,地点:寿县宾阳大厦A座24楼会议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5时00分,如在此时间段内未收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15时00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宾阳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县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寿县宾阳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采购联系人:穆宇纲 联系方式:1770554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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