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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种植向日葵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寿州香草种植向日葵
2.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3.最高限价:2000元/每亩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附件1种植养护(包含育苗、移栽苗成活率95%以上、肥料、农药、人工、机械、花期结束清理,种植面积约33亩)。
6.种植工期: 10天。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
四、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的,无需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未到场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不放入报价密封袋);
(六)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不放入报价密封袋);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一)本标只有一个包,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竞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送至招标采购方。
六、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低价中标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2.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3.供应商未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三)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四)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六)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附件2);
4、提供服务承诺函(附件3);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七)本次竞价招标采购活动在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所有需求服务执行完结,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票据后,支付合同价的100%。
七、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价方式:现场递交,地点:寿县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北楼13楼。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如在此时间段内未收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北楼13楼1305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县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寿县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北楼13楼
采购联系人:穆宇纲 联系方式:17705547366
寿县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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