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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双桥苑工程建设项目预付款开立保函采购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1 08:37 来源: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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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寿春双桥苑工程建设项目预付款开立保函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国函(浙江)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莲花山社区世贸大道601号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4855.40元(担保费率:0.48‰)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货物类

名称:寿春双桥苑工程建设项目预付款开立保函

服务范围:淮南市寿县

服务要求:符合竞价公告要求

服务时间:担保期限为自预付款保函开出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规范及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招标人或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54-40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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