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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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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开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08:30 来源: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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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国有闲置资产,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满足我县群众及市场主体住房租赁需求,我司现将政府建设安置房完成精装修后,面向社会公开市场化租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租赁房源共计439套,目前正处于装修阶段,装修完成后可直接拎包入住。房源分布于通淝小区、东津花园、楚都二期、寿滨一期、寿滨二期、城南小区、恒安苑7个小区,户型以刚需住宅为主,水电、燃气、基础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二、租赁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县住房租赁相关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限18周岁以上至65周岁以下,即出生年份1961年-2008年)。

三、核心租赁规则

为规范租赁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合理使用,本次公开租赁严禁转租、转借行为。具体详见以下要求:

1. 自然人申请租赁的,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仅限承租1套房屋,不得重复申请或委托他人代租;

2. 所有承租房屋仅限承租人自身居住,严禁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约行为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一经查实,我公司有权单方面发送搬离通知并立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及租赁流程

1.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5月25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2. 报名地点:寿县电商物流园北楼13楼城投开发公司资产部;

3.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自行复印正反面);

4. 资格审核:我司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核查身份信息,杜绝重复报名或委托他人代租;

5. 房源选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缴纳订房定金伍仟元整可选取确定房源并与房屋权属人签订《房屋租赁确认单》,最终以签订确认单视为完成订房,定金需按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注:自然人根据发布的房源信息自行勘查房屋(目前施工单位正在陆续装修房源,若意向房源正在进行施工,可与现场施工人员沟通后进入查看;未启动装修的房源则暂时无法勘查),我公司暂不提供勘查陪同服务。

6. 合同签订:待房屋具备交付条件,承租方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待缴纳租金及物业费后,即可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此前缴纳的订房定金需持《房屋租赁确认单》转为履约保证金,由经办人员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

五、租金及相关费用

1. 租金标准:具体租金标准详见房源公示表;

2. 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人须在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三十日内支付该年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房屋。

注:租金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入指定账户;

3. 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络费(需自行开通使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若存在逾期缴纳情况将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4.因承租人自身原因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承租人应承担本房屋公开租赁公告第五条第3款各项费用、应付租金、逾期未返还房屋占用费、滞纳金及赔偿等费用。

六、租赁期限

1. 本次租赁期限为5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如需续租,需提前60日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若未提出申请则视为放弃续租资格,需按期腾空房屋,办理交接手续。

2. 房屋交付时间:预计为2026年12月底,具体交付时间以我司正式通知(寿控集团官网公布或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正式通知后10日历天内承租人需到报名地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开始日期为签订当日,若未在10日历天内签订的,视为违约放弃订房,订房定金不予退回,我公司则将该房源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注:1、本次出租房屋为新装修房屋,室内环境检测均达到环保要求,我公司在房屋装修完成后将委托第三方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出具合格报告则视为符合可居住条件。因各人接受气味程度不同,承租人需自行考虑该事项,后续我公司概不负责;

2、因自来水管网水压问题,房屋可能存在供水不畅的情况,此情况非我司原因造成,承租人可自行考虑安装加压泵;

3、窗户为原土建单位施工,是否配有纱窗以现状为准;

4、除外墙渗水及主体结构问题外,其余所有在承租期间发生的损坏,均由承租人自行维修,承租人退租时要确保屋内一切物品与原状一致,否则照价赔偿,我公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七、承租人义务

1. 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不得拖欠;

2. 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装修、改造、损坏房屋结构,不得存放违禁物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 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居住环境整洁,服从物业日常管理;

4. 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自觉杜绝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八、违规处理

凡违反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存在转租、转借、重复承租、拖欠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的,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租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房源数量有限,选完即止;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寿县寿楚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4.东津花园物业服务费由我公司代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

房屋租赁费及物业服务费一并缴纳至我公司;其他对外租赁房屋,

由承租人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

费。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4-312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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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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