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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项目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08:21 来源: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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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对位于新城区宾阳小区南大门东侧11间门面房屋(4-118号),面积约89平方米。出租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决定以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招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的物位置及概况

 

 

资产类型

 

数量

 

租赁年限(年)

 

 

招租底价

(万元/)

 

寿县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项目

新城区宾阳小区南大门东侧一楼门面房屋(163号),面积约89㎡。

非住宅

1

3

5.3

二、竞租人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申请人可于2026819日至2026824日上午900分前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到寿县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四、发包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发包截止时间:2026824日上午900分。 

(二) 发包地点:寿县新城区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北楼141409室(古城物业公司会议室)。

(三)联系电话:0554-3128302,刘经理

五、特别提醒:

1、本次出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让方仅负责确保租赁期间通水通电的基本使用条件。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位置、结构、面积、设施设备状况及周边环境。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物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未勘察或对标的物现状不了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调整成交价格。

2、竞得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须向出让方支付三年总成交价款的5%作为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特殊要求: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政策或政府规划调整等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解除。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当年未使用天数退回租赁费用,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索要其他经济补偿;若遇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无法使用,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偿。

七、该租赁项目最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八、该资产经营权租赁项目具体条件详见合同租赁协议。

 

 

                                                               寿县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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