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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津花园小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08:24 来源: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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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工作,明确租赁签约相关权责,现就东津花园小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已缴纳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的东津花园小区意向承租户,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日历天内,本人携相关资料至指定地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手续。逾期未完成签约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房屋租赁权益,已缴纳的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办理地点

寿县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北楼13层,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办公室

二、办理所需材料

1. 承租人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壹份(由承租人自行提前复印齐备);

2. 房屋租赁确认单原件。

三、缴费须知

本部门一律不接收现金缴费。所有租赁相关费用须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对公转账或指定线上渠道缴纳,请各承租户提前妥善筹备。

请各相关承租户高度重视本次限期签约工作,严格遵照本公告时限及要求到场办理,逾期将按自动弃租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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